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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083号(工交邮电类725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5-000010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5-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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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083号(工交邮电类725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长时氢储能技术应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能源发挥主体电源作用的关键技术,是促进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各行业低碳用能的重要手段,已成为能源电力行业的普遍共识。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国已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6191万千瓦,成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储能也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投资就业,成为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氢储能作为长时储能的一种重要技术路线,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关于你们提出的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建设示范项目、拓宽储能盈利渠道的建议,国家能源局表示赞同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针对性开展工作,推动新型储能发展。 一、关于强化规划顶层设计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会同相关单位积极构建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政策环境。 一是逐步完善新型储能顶层设计。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新型储能发展方向和任务。二是引导新型储能科学规划。制定并发布行业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引导新能源基地科学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三是明确氢储能发展定位。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电力系统储能体系。 二、关于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国家能源局不断完善新型储能和氢能支持政策,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和标准体系完善。 一是支持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围绕新型储能技术攻关需求,设立国家能源液流储能电池技术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研发中心等2个研发创新平台。二是加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加快完善新型储能和氢能技术标准的重点任务。联合国家标准委印发《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明确新型储能和氢能产业标准体系。三是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国家标准方面,配合国家标准委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等30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方面,在能源行业标准立项指南中将新型储能和氢能列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等40余项行业标准,并完成《氢储能电站调试规范》《氢储能电站启动验收规范》等行业标准立项。 三、关于加强项目试点应用 国家能源局积极开展新型储能试点应用和技术攻关工作,推动各类技术应用与产业发展。 一是开展新型储能试点项目遴选。以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项目遴选,并以国家能源局公告形式发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项目,涵盖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二是组织开展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鼓励能源电力装备创新。将兆瓦级质子交换膜制氢及发电系统、35千瓦单机/210千瓦示范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发电系统等相关创新技术装备列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 四、关于完善成本疏导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发挥电价政策作用,拓展新型储能盈利渠道,促进新型储能成本合理疏导。 一是明确各类储能参与市场主体地位。2020年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明确电力中长期市场成员包括储能企业等。2021年修订《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新增新型储能等新主体,并丰富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等辅助服务新品种。2023年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明确电力现货市场成员包括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2024年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明确储能企业属于电力市场成员。二是建立健全储能价格政策。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规范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配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合理扩大峰谷电价价差。三是促进新型储能调度运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调节作用。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动氢储能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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